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时候。容易把危险货物和危险化学品的概念混淆。下面就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化妆品备案、商品备案、3C免办等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什么是危险货物?
根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2012)中的阐述,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
9大类危害《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2012)3523个条目。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不适用: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以及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通俗来说,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产品就是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共有2828个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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