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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加工贸易货物监管方式填报要求(一)
(一)进口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填报“低值辅料”。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按《加工贸易手册》上的监管方式填报。
(二)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属非保税加工的,填报“一般贸易”。
外商投资企业全部使用国内料件加工的出口成品,填报“一般贸易”。
(三)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监管方式填报。
(四)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以及按料件办理进口手续的转内销制成品、残次品、未完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填报“来料料件内销”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成品减免”或“进料成品减免”,进口报关单本栏目按照实际监管方式填报。
(五)备料《加工贸易手册》中的料件结转转入加工出口《加工贸易手册》的,填报“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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