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4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跟着上海基昊商务一起来看下吧,需要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欢迎来电咨询。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4号(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即日起,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进口:
八、符合性审查
贸易开始前,在IAQA的协助下,GACC将派专家对印度尼西亚输华菠萝产区进行实地考察或远程视频检查,确保其符合本检疫要求规定的相关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要求。
九、回顾性审查
根据印度尼西亚菠萝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及进境口岸截获情况,GACC将作进一步的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并与IAQA协商,以调整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应检疫措施。如有必要,GACC可对本检疫要求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性审查,包括派专家赴印度尼西亚进行原产地证代办,原产地证实地评估。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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